可办理人群
自然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在我市工作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除外,具备以下条件之
按学历入户
大专学历,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45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且毕业五年内含中国籍留学归国人员,无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要求;
本科学历含中国籍留学归国人员,45 周岁以下,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至少满1 个月的人员;
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含中国籍留学归国人员,55 周岁以下,无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要求;
按专业技术资格入户:
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无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要求;
高级职称,55周岁以下,无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要求。
按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入户:
中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45周岁以下;
高级含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无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要求,45周岁以下。
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及高层次人才,无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要求。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经合法招录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不申请调取人事档案的政府雇员、警务辅助人员。
注:
有关参保时间的要求: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时间可累计,且申请时处于参保状态。部分非本市户籍参保人根据省市各类养老保险补缴文件曾办理过补缴的,补缴时间不计算为参保时间。
有关有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指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或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官网的证书查询系统可查到的证书。